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切实维护患者利益——我院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来源: 阅读次数:434

 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予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予4月27日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

 会上,冉鹏副院长分别从《条例》、医保目录管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依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贵州省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院自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我院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并为下一步医院全面落实《条例》的执行和督导,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严守医保红线,不断提高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医院还通过多媒体、LED、收费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