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起,跨省患者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贵州省取消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来源: 阅读次数:1042 2021-12-16 16:59:11

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患者告知书


一、国家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病种有哪些?

现阶段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简称5个慢特病)。


二、贵州省有哪些医院能够为外省患者提供服务?

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贵黔国际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明区医院共十家医院。


三、哪些省份的参保人员可以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各省(区、市)结合本地情况自行推进,请外省参保人员自行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或者采取其他查询方式。


四、参保人员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就医凭证在上述10家医疗机构门诊挂号。因为各省没有统一的待遇享受标识,为了确保待遇结算,请参保人员就医时务必告知医生,需要开具上述5个病种的药品,需要进行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2022年1月1日起

贵州省取消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推动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结算,现就进一步规范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保障范围
   
在贵州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范围
   
所有具备住院治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取消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取消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参保人员可选择到已开通住院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四、规范住院省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支付的,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纳入省内医疗救助直接结算范围的参保人员包括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其他在医保信息系统内有明确身份属性标识、待遇政策规范统一的困难群众。
    省内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