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医保结算中心暂停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2020.4.22

 今日,我院收到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搬迁停机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筑医保中心通〔2020〕14号)文件,因贵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机房将于2020年4月24日22时至5月1日8时进行搬迁,届时全市所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网上办事大厅、贵阳银行网点以及其他外部接入系统均不能联网办理医保业务。

 为不影响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医保待遇,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务必在4月23日17:00前完成4月份医保收据的换取,并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医保相关征缴业务。

 由于本次停机时间较长,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需使用现金支付。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

 1、企业普通门诊:参保人员需使用现金支付。

 2、公务员门诊和特殊病种门诊: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系统搬迁完成后,参保人员凭有效报销单据到原就诊医院刷卡结算。

 3、系统停机期间住院病人:

 (一)停机前入院的在院参保病人,停机期间医疗费用明细照常登记,待系统搬迁工作完成后,由医疗机构将停机期间明细费用补录入医保结算系统;

 (二)停机期间新入院参保人员,先按自费病人办理入院,待系统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刷卡入院,停机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补录入医保结算系统;

 (三)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人员,待系统搬迁工作完成后,由医院通知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停机期间需再次住院的,按新入院病人流程处理。

  4、离休干部只能选定一家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待系统计息结转完成,由医疗机构将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登录结算。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